冬寂

│相思此恨劫成灰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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子博:@一个帅唧

三日清零#仏英#

record 149
有个男人在盯着我。
现在是上午7点49分,离上班时间还有11分钟。
公司大楼整片的玻璃幕墙映照着早晨的阳光,晃得我有些看不清路对面的红绿灯。站在人群里四处环顾的时候,我注意到了他。
一个看上去有些落魄的男人,金色的及肩长发带着些弧度,它被保养得很好。会注意到他是因为,在这个满是西装革履的金融街,穿着风衣的他显得有些格格不入。
不知道为什么,明明周围还有很多人,但我就是没由来地肯定,他在看我。
我认识他吗?发现这一点之后,我努力地回想,却一无所获。
不是客户,不是邻居,这个人根本不存在于任何和我有关的经历里。
无缘无故地就这么被盯上,真是活见鬼了。
大概是绿灯亮了,人群开始涌动起来,我企图穿过马路的时候,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,发现男人原本倚着的路灯旁根本没了他的一点影子。
正奇怪着,手臂忽然被抓住了。
“别去……”
我回头看了一眼,男人神情古怪地抓着我的胳膊,四周人声鼎沸,我只能看见他张了张嘴,却听不见他在说什么。
“你认错人了吧?”
上班快要迟到了,现在莫名地被就缠上,自然是没什么好脾气。
“亚瑟,亚瑟·柯克兰。”
我皱了皱眉头,原因恰恰是因为他叫对了名字。
“我们认识吗?”
大部分的人已经通过了街道。时间过去了五分钟,眼看着绿灯就要开始闪烁,我不由地急躁起来。但男人却始终没有放开我的意思。
“你听我说,亚瑟,你不能过去。”他双手双手抓着我的胳膊,眼睛里有些奇异的东西,仿佛在告诉我他对我无比熟悉,但我对他一无所知,“你会死的,相信我,我不会害你。”
也许是个神经病也说不定。
我骂了一句,用力甩开了他的手,开始向马路对面奔跑起来。刚跑了两步,我看到红灯亮了起来。
该死的,我一边跑着,一边低头看了看表,还有三分钟,希望能幸运地赶上电梯才好。
一声鸣笛在我耳边响起,回过神来的时候,玻璃幕墙折射的阳光刺痛了我的眼睛。
是红色的。

record 147
我叫弗朗西斯·波诺弗瓦。
第一次见到亚瑟·柯克兰的时候,是在圣保罗教堂前的广场上。
作为一个旅居英国的法国人,大概是血统长相的原因,每当早上散步到诸如此类的游客聚集地的时候,总有些热情的当地人找我搭话。
亚瑟当时穿着一身正经的黑色西装,扣子刻板地扣到了最顶端,袖口也整理的没有一丝褶皱。这样的男人应该出现在不远处的金融街,坐在某个会议室里讨论着天文数字一般的交易,而不是坐在广场的长椅上喂鸽子。
大概是这种异常的举动引起了我的兴趣,我坐在了长椅的另一侧,托着腮看他从面包上揉下碎屑,然后撒在地上。
“今天天气不错。”
我笑了起来。天气是伦敦万能的开场白,还真是一点新意都没有。
“是啊,天气不错。”
其实入乡随俗也不是件坏事。
“亚瑟·柯克兰。”从他开口的那一刻起,他就没有看鸽子,而是一直在看着我,冷不丁地冒出这么一句,我愣了愣,才知道他是在说自己的名字。
真有意思,哪有这样聊天的?
我忍不住噗地笑了一声,大概这使他意识到自己愚蠢的搭讪能力,我看见他的脸色不太自然。
“抱歉,亚瑟是吗,不错的名字。”为了化解尴尬,我耸了耸肩,“我叫弗朗西斯·波诺弗瓦。”
“弗朗西斯。”他点了点头,从手里的陈面包上掰下来一块递给我,“一起吗?”
教堂的钟声忽然响了,鸽子从地上惊飞,一瞬间像是掀起了一阵雪白风暴一样。我坐在飓风的中央,面前这个叫做亚瑟·柯克兰的男人看上去还没回过神来,他有些恍惚地抬起头,视线越过我,望向我身后飞起的鸽群,递过陈面包的手忘了放下,始终维持着刚才那个姿势。
我不知道这世上有没有人相信一见钟情,但我觉得,从钟声响起的那一刻,我可就能爱上了这个仅仅一面之缘的陌生人。
等风暴散去,他见我愣着,有些尴尬地讪讪收回手,继续低着头喂他的鸽子。
我想了想,眼神瞟到了街角的一家咖啡店,于是问他要不要喝咖啡。
“不要。”
回答是预料之外的干脆,但随后他咳了咳,有些奇妙地支支吾吾,“我,我是说,你不用去买,我去。”
“知道我喜欢喝什么吗?”虽然原因不明,但他脸红的样子实在是有些可爱。
“摩卡。”
“加一份可可。”我冲着他离开的背影补充道。
之后的事情顺理成章,虽然了解的愈发深入,我便愈发觉得搭讪这种行为对亚瑟来说简直是千年难遇,大概在他的字典里就从未有过关于这两个字的任何注解。
他在金融街上班,做着一份在我预料之内的,每天朝九晚五,不停地和巨额数字打交道的工作。他有良好的教养,对工作认真刻板,缺乏生活趣味,而且不够坦诚。但我就是无可救药地喜欢看他不甘落后地回应调情,并且面红耳赤,最终决定身体力行地证明自己不落下风的样子。
认识的第三天晚上,我们上了床。
午夜十二点的时候,灵魂重叠在一起,叫嚣着攀上高峰,他在我手上释放的时候,长长地叹了一声。
我笑着打趣道:“有那么爽吗,亚蒂?”
“你不懂……哈……弗朗西斯……”他向后仰着,跌进枕头里,潮润地眼角还带着春情,“你不会懂的……”
“我不懂什么?”我俯下身,亲吻了他的鼻尖,刚刚的一阵紧缩绞得我发痛。
他开口说了句什么,可惜我没有听清。
冲撞把他的话揉碎了混进模模糊糊的呻吟里,恍惚间我只听见他说,三天,终于过了三天。
为什么会这么高兴呢?
第二天早上他要上班,无论如何都要去,于是我放弃了再来一次的想法,清理过之后,我们相拥而眠。
似乎上过床之后,我们的关系变得更加微妙了。之前的几天,他有时候会做一些奇怪的举动,就像那天早上阻拦我去买咖啡一样,阻止我去一家早已订好座位的餐馆,或是临时改变路线,绕更远的路去往目的地。但这天早上,什么都没有发生,一切顺理成章,虽然在得知我决定送他上班的时候抱怨了两句,出门前又嫌弃了一番衬衫与风衣的配色,但他没有阻止我。
在他公司的马路对面,我提议一个吻别,却被他瞪了一眼,于是我一脸得逞般微笑地揣着手,靠在路灯旁边,看他匆匆地瞥了一眼手表,在马路上奔跑起来。
七点五十四分,一辆失控的货车从一旁闪过。七点五十五分,我看见那个金色短发,穿着刻板西装的男人,倒在了马路中央。
一切发生的太快了,让我措手不及。
怎么回事?到底是怎么回事?!
我站在原地愣了半天,才想起来跑过去,亚瑟躺在血泊里,眼睛没有焦点地看向天空。
那天的天气很好。
我的眼前忽然模糊了,不知从何处,脑海里冒出一行字。
——Delete the three days' record?
——delete;cancel.
这是什么意思……我愣了愣,伸出右手,亚瑟好像就坐在我面前,碧色的眼睛向上看着,伸过来的手里拿着块陈面包。
Record deleteing。
loading……
……
……

record 162
有个男人在盯着我。
现在是上午7点49分,离上班时间还有11分钟。
会注意到他并不是什么意外的事。事实上在我们目光对视的那一刻,他就忽然笑了起来,在拥挤的人群里一步一步向我走了过来。
他手里拿着两杯咖啡,被盖是透明的,我看见了一杯飘着大片奶油且撒了两倍可可的摩卡,和一杯奶白色的拿铁。
他走到我身边,把拿铁放到了我的手上,在我莫名其妙的注视下,他说:“有位叫亚瑟·柯克兰的先生点了一份外卖,原味拿铁。”
“我并不记得我……”
“也许是有人替你点的也说不定呢。”他耸了耸肩,打开了那杯摩卡,自说自话地喝了一口,“比如我。”
“我们认识吗,先生?”
这人是神经病么,还是说行为艺术,难道现在伦敦的乞丐已经发展到这种程度了?
“我叫弗朗西斯·波诺弗瓦。”他介绍自己的时候,名字用带着法语发音的英文念出来,有种莫名的磁性。
这时候我瞥了一眼他精心打理过的齐肩金发,觉得自己一定是疯了。
大概是绿灯亮了,人群开始涌动起来,胳膊被撞了一下,恍惚间我没拿稳,咖啡脱了手,一股脑全都泼在了他的风衣上。
我惊慌地瞪大了眼睛,虽然我承认,他那身恶俗的品味的确有让人想要用咖啡泼他的冲动,但真的发生了这种事,还是让人措手不及的。
“我,我很抱歉,我不是有意……”我回头看了一眼,绿灯开始闪烁,但这个叫弗朗西斯的男人正扯着他满是咖啡渍的风衣,一脸复杂地看着我,这让我左右为难起来。
即使对方看上去神志不太正常,但抛下自己闯的祸一走了之,这不是一个有教养的绅士该有的作风。
“但它已经泼上去了,柯克兰先生。”弗朗西斯看上去并不像他想表现的那样悲伤,反而莫名的有一丝轻松,“这得送干洗店了。虽然我是个开餐馆的,但不代表能忍受咖啡浸泡过的脏衣服。”
“多少钱?”我从包里翻出支票本,心里只想着快点解决这件事,八点半公司有一个重要会议,我得早点过去做准备。
“这可不好说,让我想想……”
我抬头,正好看见他歪着脑袋苦思冥想,无奈地叹了一口气,瞥了一眼手表,七点五十九分。
好吧,肯定是迟到了,该死的。
教堂八点的钟声响了起来,悠悠地传到了这个街角。
“要不你先去上班吧。”他随着钟声结束了思考,转而愉快地微笑起来,“等我想起来的时候,再给你打电话。”
说真的,我花了很大的力气才忍住没有骂出来。再三深呼吸之后,我从包里拿了一张名片递给他。
那一天的好心情全部被这个叫弗朗西斯的混蛋破坏了。烦躁却还得强装微笑,没有比这更累的事。
好在弗朗西斯傍晚的时候给我打来了电话,以一副近乎胡搅蛮缠的态度令我推辞了同事的聚餐提议,赶去一个不知名的小餐厅和他商讨“赔偿事宜”。
这样也好,憋了一整天的怨气,总得有个可以发泄的地方。
不出所料,这餐馆在他的名下。风格意外的清新,墙壁上的挂画描绘的是普罗旺斯的薰衣草。
他端上前菜的时候,我一边品尝了一口黑醋凉拌的苦苣,一边皱起了眉头。
“不好吃吗?”他看上去有些沮丧。
“不,这倒不是……我只想问问,关于风衣的事,我们究竟……”
“不是就好。”
我心情复杂地看着他释然一笑,不知道他是不是有意忽略掉了后半句话,我一时语塞,竟不知该怎么接下去。
一顿饭丰盛至极,端上甜品的时候,我终于忍不住再次开了口。
“波诺弗瓦先生,现在我们能谈谈风衣的事了么。”
“风衣?哦,我已经送去干洗了。”他语气平淡,仿佛只是在说一件并不重要的事。
“……”我瞪了他一眼,“所以你把我叫来吃这顿饭,究竟有什么意义?”
“没什么意义啊。”他笑了起来,“只是觉得你看起来像那种会把厨房变成灾难的人,所以想请你吃一顿饭而已。”
“……Wo……”
What the Fuck?
我从餐桌旁摸出了一张餐巾纸,迅速地擦了擦嘴,然后不悦地从钱包里取出了些纸币放在桌上,“感谢你的款待,波诺弗瓦先生,我想我该走了。”
“等等——”在我即将推门而出的时候,他问道,“你去哪儿?”
“回家。”
我回头,见他看了一眼手表,像是在计算什么似的,“亚瑟,听说今晚伦敦眼可以看到烟花表演。”
“所以呢?”我哂笑道。
“关于风衣的事我想了想,如果你今晚陪我去看看的话,咱们就一笔勾销了,怎么样?”
我皱着眉头看了看他,最终理智告诉我,如果只是陪他一会儿,就可以让这个疯子再也不用缠着我的话,也算是个合算的买卖。
“……现在?”
“对,现在。”说着他利索地解下了围裙,把桌上那一叠现金塞回我手里,然后在我诧异的注视下向后厨走去。
“你去哪?”
“开车。”他冲我一笑,消失在门帘后头。
坐在摩天轮里的时候,我有些后悔晚餐的时候喝了半杯红酒。刚开始并不觉得,但过了一段时间,酒精开始慢慢泛上来,让我觉得有些迷茫。
好吧,我得承认,我并不太能喝酒,又或者,弗朗西斯的酒实在是很特别,说不定喝起来像果汁,事实上度数很高。
总之,他靠在摩天轮的窗子上,金发束在脑后,只留下两缕贴着脸颊,外面绽放的烟花充当了背景,那一刻我竟觉得他很好看。
我觉得我肯定是醉了。
最后我忘记了自己是如何回家的。我只知道第二天开始,弗朗西斯就开始决定送我上班了。
一切好像发展的都很快,却又好像顺理成章。事实上我们两个的相处并不多么融洽,我们总是在斗嘴,互相挑剔,而且他总是理所当然地做着一些怪异的事情。比如总是试图阻止我做一些原本计划好的事。
知道我不能喝酒之后,他就开始热衷于向我介绍他的收藏。大概是出于某种神差鬼使地冲动,认识的第三天晚上,在他的公寓里尝了些拉菲之后,我们滚到了一起。
我不明白他为何执着于午夜十二点,屋外和屋内的灯都熄了,整个世界都暗了下来,弗朗西斯的眼睛里却好像有光一样,在我无力看清他的时候,我听见了他低笑着说,亚瑟,没事了,一切都没事了。
真奇怪,会有什么事呢?
第二天是休息日,他起得很早,说想带我去一个地方。
没有办法,我只能穿着昨天的衬衫和西装,打算等陪他疯过之后,再回家去换掉。
他带我去了圣保罗教堂的广场,说想看我喂鸽子。
“请问你多大了,波诺弗瓦小朋友。”我瞥了他一眼,最后还是从他手里接过陈面包,往地上撒了一把。
“不知道,大概永远十七岁吧。”他耸了耸肩,笑的有些自恋,“想喝咖啡吗?我去买一杯。”
“小心别弄脏了你的风衣。”我揶揄道。
“哈哈,能做出这种蠢事的除了你,亚蒂。”
我坐在长椅上,看着他一路小跑,打算穿过马路,去街角的那家咖啡店。
忽然间,我看见一辆失控的汽车冲了过来。
短短几秒钟,却漫长的像不知道过了多久。
我缓缓站起来,手里的陈面包掉在了地上。
眼前忽然模糊了起来,脑海里莫名地冒出了一行字。
——Delete the three days' record?
——delete;cancel.
什么意思。删除,删除什么?
意味着可以重来吗……
我想起那天晚上的摩天轮,他在烟花炸开的那一瞬间转过头,像一道光,
Record deleteing。
loading……
……
……

record 1
现在是上午7点49分,离亚瑟·柯克兰的上班时间还有11分钟。
弗朗西斯·波诺弗瓦端着一杯摩卡,在不远处的街角,偶然瞥见了一起意外。
一个金发的,穿着西装的男人倒在血泊里。
不知道为什么,有那么一瞬间,他想,要是能救他就好了。

【7.24日仏英深夜版六十分第一题·删除,用时三小时,5200字】

卡文状态下这个速度真是太丢脸了【趴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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