冬寂

│相思此恨劫成灰│
请勿站内转发,请勿转载到其他平台
子博:@一个帅唧

纹身师#仏英#

“喝茶还是咖啡?”
“红茶,谢谢。”
“抱歉,这儿只有速溶咖啡。”
那你让我选什么?亚瑟瞪了一眼从被称作“厨房”的小房间愉快地端着马克杯走出来的男人,一脸不情愿地从他手里接下杯子。
二十分钟前,这个男人在巴黎的某条巷子里和他一起大打出手,然后拽着他在曲折迂回地狂奔了十几分钟,才堪堪摆脱了追逐,只牺牲了一部手机而已。一
不过亚瑟觉得,就算是他一个人,也照样能解决问题。当年他在设计界出道之前,也是有过一段整天打架斗殴的不良少年历史的。但是眼前这个男人明显以救命恩人自居,在他面前摆出一副大恩不需言谢,给点报酬就好的姿态,这让他觉得十分不爽。
“呃……弗朗西斯对吗?”亚瑟看了看眼前这杯咖啡,糖精和植脂末的味道让他光是闻着就觉得莫名难以下咽。
“事实上是弗朗西斯·波诺弗瓦,粗眉毛先生。”
谁他妈管你姓什么!
“我的名字是亚瑟·柯克兰,胡子先生。”亚瑟语气不善,大概是怕弗朗西斯没听清楚,亚瑟从经历过一场恶战仍幸存的皮夹子里抽出了一张名片递给他。
“哦名片,哈,名片。”弗朗西斯接过那张名片,精致的黑底烫金,一看就知道是写作低调读作骚包的人,不过他承认,字体的确漂亮。
亚瑟·柯克兰,服装设计师,F&A执行总监。
“说到名片……”弗朗西斯站起来,打开放在门边收拾的一丝不苟的桌子上的铁皮盒子,从里面拿了一张卡片出来递给亚瑟。
普普通通的白色卡片,看上去像是从大卡纸上裁下来的,却裁的很细致。上面用钢笔写着法文和英文两种语言,都是漂亮的花体字。
弗朗西斯·波诺弗瓦,纹身师。
没有多余的东西,最下面是他工作室的地址。
正是这个地处偏僻,窄小又不见光,却收拾得十分整洁的屋子。
“字不错。”亚瑟打量着这张手写名片,犹豫了半天,才憋出这么一句礼节性的夸奖。
“毕竟要在客人身上写,不好看是会被投诉的。”弗朗西斯全然没有受到褒奖后的谦逊态度,虽然这种态度在亚瑟看来是理所应当的。
真够狂妄。亚瑟心想,最后还是决定端起杯子喝一点咖啡,以示自己比他更懂得什么叫礼貌。
“说起来,我很好奇一件事。”弗朗西斯揣着手靠在沙发上,玩味地看着亚瑟一脸苦相地喝着廉价的速溶咖啡,“为什么一个服装设计师会出现在这种地方。”
“Paris Fashion Week(巴黎时装周),很奇怪吗?”
“不,我不是指巴黎。你知道,巴黎和巴黎事实上很不一样。”弗朗西斯耸耸肩,他从出生起就呆在这个城市,没人比他更清楚,表面上是光鲜亮丽的贵族名媛,暗地里却是恶俗糜烂的陪酒小姐。她不为人知的灵魂正潜伏在这些无人问津的小巷子里。
“好吧,寻找灵感?谁知道。”亚瑟低着头,这段时间他感到很迷惘,一年里堪称盛会的展子总共就这么几个,其重要程度可想而知,偏偏这种时候他对自己带来的衣服越来越看不顺眼。
连设计师自己都不喜欢的东西,还妄想用它们打动别人吗?
“说到时装周,上个月有个女孩儿跑到我这儿来,信誓旦旦地说她要当个模特,要我在她的手腕纹上她的名字——好吧,还有她那个‘设计师’姘头的名字,好让她在走秀的时候,告诉全世界她是他的人。”
“后来呢?”
“她死了。”弗朗西斯摇了摇头,浑不在意地说,“被她的姘头欺骗了感情,又骗走了钱,最后在租来的房子里割腕自杀,把她姘头的名字挖掉了。哦,对了,死之前还欠了两周的房租。”
“……”亚瑟对这个悲伤又无奈的故事并不想发表看法。因为他觉得弗朗西斯大概另有所指,毕竟他说故事的时候,强调了“设计师”这个词。
“怎么了,那副表情……不想说点什么?”
“你希望我说什么?那个轻信爱情的女孩真傻,还是说设计师都是骗子?”
“你真是巧妙地避开了所有正确答案,而且跑题跑的不轻。”弗朗西斯大笑起来,“我只是想告诉你,总有人比你过得更惨,别整天皱着眉头——更何况你皱眉头的样子又蠢。”
亚瑟愤怒地想,这个人怎么总是有一种诡异的能力,三句话之内就能激起他想揍人的冲动。明明他扎起来的金色卷发,配上那张轮廓颇深的脸和修长的身材,还挺好看的。
“如果它妨碍到了你的心情,那是我的荣幸。”他觉得是时候反击一下,以证明自己不落下风。
“不不不,事实上正相反,我被它逗得这会儿心情挺好。”
“……”
亚瑟心有不甘地闭上了嘴。他觉得与其跟他聊天找不痛快,还不如和手里这杯速溶咖啡做做斗争。
两人之间尴尬的沉默持续了一会儿,亚瑟低着头喝咖啡,弗朗西斯则靠在沙发上专心研究他那张名片。
“说起来,F&A到底是什么意思?”弗朗西斯开了口,率先打破了静默。他歪着头看了看亚瑟,“Fantastic and Attractive?还是 Fire and Allied(火灾及相关)?”
亚瑟白了他一眼,没好气地回应道:“谢谢夸奖,其实是Fuck and Ass。”
“噗——”弗朗西斯没忍住,不小心笑得喷了出来,“哈哈哈,你可真可爱,亚瑟。”
这家伙,真想给他一拳。
亚瑟低头看了看表,心想怎么来接自己的人还没过来。
“大概是这里实在太容易迷路了。”弗朗西斯从沙发上晃起来,“说真的,你干嘛不让我送你回酒店呢?”
“不想让你知道我住在哪,仅此而已。”
“啊,这可不太公平,毕竟哥哥我住在哪里,你现在可知道了。”弗朗西斯走到屋子正中的那张纹身床旁边,拉过一边架子上摆放工具的箱子,把它放到床上,“说起来时间还早,我给你纹个图案怎么样?”
“不了谢谢,我还不打算糟蹋自己的身体。”
“怎么能说是糟蹋呢。”弗朗西斯叹了一下,“这可是艺术。”
“是吗,抱歉我欣赏不了。”亚瑟不想承认,少不经事的时候他的确纹过身,只是在他决定洗心革面,把那段荒唐的时光当成黑历史的那一天,他忍着痛去洗掉了。
至今他的手臂上还留着一块浅浅的痕迹。
“怎么说呢,就好比你在衣服上刺绣,衣服可以被称为艺术,却只能陪伴人一段时间。但是纹身呢,就是在人身体上刺绣,陪伴人的一生——听起来是不是很浪漫?”
亚瑟挑了挑眉,他还是第一次听说这个论调。
“并不是所有的纹身都能陪伴人一生的,你知道它可以洗掉。”
“就算洗掉也会有痕迹啊,所以要么就不去沾染,一旦染上了,就得和它纠缠一辈子,想挖掉它就得付出生命。”弗朗西斯耸了耸肩,“听上去就和爱情差不多。”
“你还相信爱情?”亚瑟嗤笑了一声,“我以为你会像鄙视那个蠢女孩一样鄙视爱情。”
“首先,我并没有鄙视她,我只是觉得她很可怜。其次,我不会鄙视爱情,过去不会,现在不会,今后更不会。”弗朗西斯说这话的时候意外的认真,认真得让亚瑟一愣。
“所以呢?”
“所以,打算纹个身吗,亚瑟?”
“……也许吧。”亚瑟听见门口传来他助理焦急的喊声,于是他放下喝了一半的速溶咖啡,站起身来向门口走去。
“有一点我想你说错了,弗朗西斯。”临走时他说,“即使是在衣服上刺绣,也不见得就短暂和不负责任。只要人愿意,什么都是可以保存一生的。”
弗朗西斯站了起来,他追着亚瑟消失在门口的背影,一直追到了巷子口。
“喂——亚瑟——!”他对着那个金发的男人喊道,“要是想通了,打算纹身的话,记得来找我!”
亚瑟没有回头,只是他背着身,扬了扬手里的名片。
不知道为什么,弗朗西斯像是松了一口气,倚在墙壁上,会心地笑了起来。
他还说错了一点,所谓爱情,和纹身并不相同。后者绣的是人的身体,而前者则是在镌刻人的灵魂。

 

也许很多年之后,人们谈论起亚瑟·柯克兰,总会津津乐道他凭着一组融入了刺绣元素的婚纱礼服,在巴黎时装周大放异彩。以及他亲手创建的F&A,有人说那是弗朗西斯和亚瑟,即使这对恋人的相遇在这品牌诞生之后,但这样听起来更像是命定的爱情,多浪漫,不是么?

不过另一个鲜为人知的消息是,弗朗西斯为亚瑟亲手纹上了一个纹身,并且决定终身都不会帮亚瑟洗掉他。

至于是什么,在哪儿,谁知道呢?反正除了弗朗西斯,大概也不会有人能见到了。

【7.26日仏英深夜版六十分第一题·刺绣,用时一小时四十分,3000字】

 

评论 ( 5 )
热度 ( 109 )
  1. 共1人收藏了此文字
只展示最近三个月数据

© 冬寂 | Powered by LOFTER